近年来,普洱市多措并举,通过强化案卷评查、强化指导、完善制度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普洱市行政执法中程序缺失,规范性不足的问题,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以及问责力度,重点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开展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普洱市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建议整改的案卷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督察,使案卷评查成为推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力举措。2015年以来,共组织评查526卷行政执法案卷,查出4200多个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执法行为不当或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2100多项。2015年-2017年,普洱市依法行政考核全省排名连续3年进入前4名。
二是强化执法指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针对全市、县、乡多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无证执法、不会执法、执法随意和执法案件败诉率高的情况,将行政执法监督重心调整到“治本”上,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针对不同执法部门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抽取部门卷宗进行实例讲解。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部门采取办培训班到县(区),实现10个县(区)大轮训,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2014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09期,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5477人次。通过培训,全市执法人员办理的执法案件复议、诉讼败诉率逐年递减,2018年复议案件维持率达到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占比不到10%。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部门网站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布;采取专项检查方式监督执法部门按权力类别填制相应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装订执法卷宗,确保一案一卷立卷归档;起草制定《普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并遴选231名来自不同行业的督察,建立了行政执法督察队伍,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出行政执法流程,统一部门执法文书格式。2015年以来,共对9件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实施监督,纠正1件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