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云南普法网 >> 州市普法 >> 内容阅读
泸西新坝村:普法当先锋 矛盾纠纷不出村
稿件来源:泸西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20:33:21

      在泸西金马,有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坝村,有个“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新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年来,新坝村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法律服务形式多样,依法依规化解矛盾,民主法治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该村“三委”班子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依法治村工作重中之重,健全调解、治安联防;村调委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致力就地化解民间纠纷、社会矛盾,通过一桩桩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让新坝村实现了从“问题村”到“示范村”的华丽蜕变;结合“平安创建”,村里还有志愿者当起“平安网格员”,宣传法治、调解纠纷,全村努力打造“法治”招牌,帮助老百姓学法用法,真正实现了“矛盾不出村纠纷零上访”,一个邻里和睦、乡村和谐、乡愁正浓、社会稳定的美丽乡村正在蓬勃发展。

村干部当好学法用法“带头人”

20165月末,芶云生高票当选为新坝村委会主任,村民期盼这位新上任的主任有所作为,期盼新坝村有所改变。“既然被选上了,就要对得起选票,对得起群众。”抱着这样的想法,芶云生带领新组建的班子成员通过走访倾听群众心声,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化解问题,芶云生认为得换个治理思路,得讲究“以法治村”,村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才能在全村普及法律知识,带动全体村民一起守法用法。

近三年,村里开展“依法治村”以来,全村上下都受益,村民之间的矛盾也更好调解了。过去,村民遇到纠纷,总要等到闹得不可开交之后才想到找村委会调解,调解难度往往很大,村干部跑个十几趟都是家常便饭。现在村民遇到啥矛盾,第一时间就想到找村上来调解。村干部都讲究依法办事,村民一看有理有据,也都能认可。从以前的遇事恶语相向、打打闹闹到现在的冷静说理、和平协商,人变文明了,村子变和谐了。

“小村规”发挥普法“大作用”

2017年,新坝村在金马司法所的指导下修改完善了涵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风民俗、婚姻家庭等相关内容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内容通俗易懂,村民看着明白、用着方便,是人人都能遵守和执行的规定。村委会将制度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印制成《村规民约》小手册发放到各家各户,用制度规范干部村民的言行,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良好氛围。

针对有些村民识字不多或不识字的情况,新坝村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村规民约》纳入新坝小学教学内容,在每周一早课前15分钟学习,通过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发挥“小手”牵起“大手”的作用,让全村群众熟知村规民约,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全面提高群众素质,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提升整村文明水平的良好效果。

此外,新坝村调委会积极利用村规民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填补法律法规在农村家长里短方面的规定空白,对那些打架、无理取闹的纠纷,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让其自愿接受。同时,将纠纷处理情况在广播上进行通报宣传,告知群众引以为戒,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大减少了村民之间、村民和社会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抓好贯彻落实和惩处;同时,抓好村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语概之,就是让‘小村规’发挥‘大作用’。”新坝村委会主任芶云生说。

“普调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少发生”

新坝村调委会本着“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农村法治和道德宣传教育,采取“普法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依法调解、以法服人,将每一起纠纷案都当作一堂法治课,让纠纷当事双方在息纷止争的基础上,从中受到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委会丰富法律条文表述形式,印制各类普法资料,力争使不同层次的人都能够看得懂、用得上。通过发放普法资料、调解员讲述,引导纠纷双方依法进行调解,使当事人随时随处都能找到与案件情节对应的法律规定,做到句句有规定,条条有依据,并结合调解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扩大普法宣传面,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普法宣传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把‘利器’,我们坚持把普法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普法宣传、在普法宣传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真正实现让矛盾纠纷少发生、不发生。”新坝调委会主任李丽说道。

“普惠均等”推动法律服务“零距离”

在泸西县司法局实施的全县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工程中,20181月建成了继县乡两级实体平台之后的红河州首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新坝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作为促进村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以“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有机结合,通过各类形式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指导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等工作。通过深化“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工作,解决了普法宣传在农村力量薄弱的问题,让村民享受到“咨询不出家门,申请不出村口”,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畅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村民人人享受均等的法律服务,推动全村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新格局。

阵地建设实现普法元素“满视野”

刚踏进村口,一条文化宣传长廊让人眼前一亮。新坝村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召力。以法治村,成为新坝常态。

2017年以来,新坝村借助村主干道、农户门口墙体绘制村规民约、法治漫画、标语,营造“抬眼望法”的视觉环境,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村中心小广场地处村中心、人流量大、群众休闲聚集地、宣传效果好的优势,将该广场重点打造成法治文化公园,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展示法治视频、法治公益广告,发挥乡村大舞台作用,组织群众文艺队举办法治文艺演出,让群众在娱乐、休闲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新坝村一系列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措施,将法治文化送到了村民生产生活的角角落落,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效”,让法治真正在村民生产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2006-2020 云南普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0821号-1 主办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