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大力掀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高潮,6月29日上午,由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主办,盘龙区司法局承办的“昆明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活动”在昆明市盘龙区桃源广场火热举行。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忠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王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继华,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领导和主城四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晓东主持,市司法局李继华副局长致辞。
近年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全市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定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该法明确了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形式多样,市民参与踊跃,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标语、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折页、法治文艺演出、现场社矫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及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深受群众好评。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接下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宣传活动,普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展示社区矫正成果,扩大社区矫正影响,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理解、支持并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