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执政根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实在在得到提高。腾冲市司法局创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中,凸显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五一”“五落实”。
建立一村(社区)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落实服务机构。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建立22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民服务联系点),由司法所长、村综治维稳员、律师组成该村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配备一村(社区)一“法治村主任”,落实法律服务人员。从全市9个律师事务所抽调88名专职律师挂钩到220个村(社区)、5个自然村担任法治村主任,实现法治服务无死角、法律帮助无盲区,行政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律师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签约率100%;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的目标。进一步健全了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构建法治、德治、自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购置一村一“法律服务机器人”,落实服务设备。在保证18个乡镇、一个实验学校、政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大厅等人员聚集的单位部门铺设云岭法务通的基础上,通过向上积极协调,落实220个村(社区)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指尖法律服务。
选齐配强一网格区(村民小组、自然村、十户联防小区),一“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落实村组法律带头人。通过村(组)推荐、个人自荐,司法所审核,在各村民小组、自然村、十户联防组落实“法律明白人”9535人、“法治中心户”5002户,调整充实2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各级调委会聘任4214名人民调解员。
规范法律援助一案一卷,一案一号,落实法律援助评价指标。围绕构建均等普惠法律服务格局,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制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逐步推行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一案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