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近日全面修订出台《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统一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
一、目标明确,意义重大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方式,也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力抓手。行政执法案卷是直观地反映执法行为作出时真实状态的重要载体,可以将动态的行政执法过程用文书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对个案的评查可以全面考察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真实情况,更好地发挥案卷评查工作指挥棒的作用,助力实现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云南省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08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下简称2008年《办法》)。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政府法制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重组,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责任主体由原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变更为司法行政部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全面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广泛运用等,也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了新要求和新变化,2008年《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省司法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文件,对2008年《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有力推动云南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内容全面,标准严格
全面修订的《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评查方式、评查程序、评查内容和评查结果应用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了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以及随机抽查等多种评查方式,确保评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第九条规定了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齐全等评查主要内容;第十条对评查工作主要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组织评查的单位提供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评查结果作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依据的内容。为了适应“放管服”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等要求,增加了电子案卷评查等相关内容。《办法》所附评查内容和标准中清单式细化、量化了评查项目,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评价,涵盖行政执法案卷各个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同时,还创新设定了行政执法案件存在主体不适格、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重大程序违法等原则性问题时,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案卷的内容。
三、展望未来,砥砺前行
全面修订的《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在有效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切实降低违法执法的法律风险。同时,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和执法人员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将促进云南省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加强监督和指导,不断优化评查内容和标准,提高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评查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行政部门将与行政执法部门携手共进,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繁荣的法治云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