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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王祥楠——用“五心”当好人民调解员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5:32:54

  记者见到王祥楠时,她刚从江那镇司法所所长升任砚山县司法局副局长不久,有着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她,被组织安排分管一项重要的工作——人民调解。参加工作以来,王祥楠先后从维摩乡司法所转战干河乡司法所再到城区江那镇司法所。一直战斗在矛盾调处第一线的她,成功调处过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她说:“矛盾纠纷调处是与群众打交道的事,除了要具备综合的法治素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因势利导的策略,还必须具备‘细心、耐心、爱心、用心、司法良心’这五心。”正是具备了这“五心”,不论什么样的矛盾纠纷,只要王祥楠出面,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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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干河乡,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女方长期外出务工,双方产生了不可调和的感情矛盾后决定离婚。之前双方就各自组建了家庭,都有各自的孩子,矛盾纠纷涉及土地、房产、经济利益等多个方面。感情破裂后,双方反目成仇、互不相让。“疏通双方的情绪堵点,一项一项把涉及事件的来龙去脉捋清楚,于法于理把纠纷矛盾一个一个化解。”来来回回跑了二十多趟,王祥楠硬是把这件复杂的婚恋纠纷成功调处,避免了矛盾升级。

  江那镇属于砚山县的城区镇,辖区流动人口多、外来人员多、矛盾纠纷高发。任职江那镇司法所所长期间,王祥楠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教育分片包干负责工作机制,坚持每周到各村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每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化解。2023年,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中,王祥楠接到群众反映,某工地有工人闹事阻碍施工,影响重点工程进度。她带上同事主动介入,通过耐心安抚,组织涉事双方坐下来沟通,经过一个星期的多方劝说、3次调解,三方最终都作出让步,均愿意接受调解方案,一场重点项目工程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小陈是丘北人,与砚山县一男子处对象后离开家到砚山找了一份宾馆前台的工作,在与男子相处的过程中,小陈发现男子不仅不思上进,而且好吃懒做,多次劝说无效后,小陈决心与男子分手,听说小陈要跟自己分手,男子恼羞成怒并殴打小陈。打斗过程中,小陈因提刀砍伤男子而犯下故意伤害罪,判刑后只能在砚山服刑接受社区矫治,小陈决定让男子作为自己矫治期间的监督人,一来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给男子带来的伤害,二来通过这件事也给男子一个改变的机会。然而,该男子不仅不改变,而且以自己是监督人,小陈有把柄被自己捏着而变本加厉地殴打小陈。

  看到小陈遭遇暴力伤害,王祥楠随后多次上门对男子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然而男子依然我行我素。为了确保小陈不再受到暴力伤害,王祥楠通过请示汇报征得上级部门和丘北司法部门的同意后,将小陈转回丘北她的老家接受社区矫治。在丘北期间,小陈多次打电话给王祥楠,向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表示感谢。

  这些只是王祥楠工作的一个剪影。3年来,王祥楠共主持调解矛盾纠纷521件,调解成功519件,调解成功率99%,履行517件,司法确认3件,涉协议金额1600余万元,共参与化解信访积案3件,到村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100余次,为同级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10余次。2023年,她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云南法制报记者 朱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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