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统筹协调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常态化监督管理,织牢织密“两类人员”监管网,成效明显。
该局健全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为龙头、13个基层司法所为中坚、124个村(社区)为基础的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落脚点、工作经营点、社会关系点和通信联络点。通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
该局进一步加强执法管控、矫正转化、警示教育、帮困扶助,积极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昌宁新模式”。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衔接,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积极构建执行法律统一规范、监督管理严密到位、教育帮扶效果明显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向前;强化技术支撑,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行线上监管、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有效实现“人管、技管”双管合一;坚守安全底线,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规范分类管理,加大教育监管力度,有效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聚焦质量提升,拓展教育帮扶的广度和深度,2023年多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心理辅导和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帮扶效果,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
(云南法制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