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申请人心中,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复议为民更有温度。
2021年8月,年近七旬的李某持E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小型汽车上路行驶,被某执法部门作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500元的处罚,李某对此不服向个旧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面对这样一位首次接触行政复议程序的高龄申请人,为减少其“诉累”,复议工作人员在认真研究执法部门提供相关答复材料掌握案情后,与申请人进行了多次释法析理,最终申请人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服从行政处罚主动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通过工作人员多次解释,我现在知道我的行为已经违法了,我年纪也大了,驾驶不能上牌的老年代步车确实存在很大风险,我现在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李某对个旧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本次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只是个旧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典型案例。近年来,个旧市司法局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通过在办案过程中释法析理,将办案过程转化为普法课堂,在和风细雨中彰显复议温度,展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风貌。今年新收的14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有7件就是通过上述案例中的和解方式化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