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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张福杰——调解千家事 温暖万人心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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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至今,张福杰直接参与调解案件350余件,监管社区矫正对象300余人。9年时间,他在一次次历练中成长,如今,他已是群众眼中的调解能手,是社区矫正对象的知心朋友,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他坚守初心,以人民的使命、担当的情怀,把调解纠纷、法治宣传等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司法行政战线上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人格魅力影响着身边更多的人,他是师宗县漾月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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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线调解能手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他认为调解矛盾纠纷是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放下分歧,作出让步,最大限度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要果敢、正气凛然,调解矛盾纠纷要敢于站在矛盾冲突的前沿,冲在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要有临危不惧、从容应对的勇气,要有千锤百炼的工匠精神,对那些矛盾纠纷即将激化、一触即发的,敢管敢当,迎难而上,防止矛盾激化。”  2020年4月15日凌晨,蒋某在俞某陶瓷厂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蒋某的家属闻讯赶到事发地,情绪激动,要求俞某所属公司作出工伤赔偿,否则要到政府上访。张福杰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对蒋某的家属进行安抚,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采取“背靠背”分开调解的方案,先和俞某沟通,分析纠纷不尽快解决所带来的弊端,讲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又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蒋某意外死亡给其家庭带来的不幸、今后面临的困难。  随后与蒋某家属算经济账,并从法律层面解释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通过多次说理说法说情,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才逐渐转变,最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意外死亡事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2014年以来,张福杰直接参与调解的案件成功率达99%,无“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了辖区内社会安全稳定。  他是经验丰富的“老把式”  调解纠纷讲策略。随着师宗县漾月街道“管理城市、服务城市、发展城市”职能进一步强化,调解案件由房屋宅基地、邻里之间家长里短、土地纠纷等问题,逐渐上升为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张福杰积极探索,将矛盾纠纷按照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等分成多个板块,建立调解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主动与辖区内各医院、学校、厂矿、企业、单位广泛对接,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项联动机制,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真实的想法、根本的问题,研究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服务好群众。  “大多群众法律常识比较薄弱,这个时候就需要以理服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才能打破僵局。”张福杰说,在实战中,矛盾纠纷不是简单的对与错,在调解过程中需要从各个方面用感情、用法律、用事理去感化双方,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情感的交流,才能打开双方心结。  “面对矛盾纠纷,在我这里没有针锋相对、剑拔弩张的对抗,更多的是一种心平气和、情理交织的沟通。所以在调解纠纷时,我会寻找法与情的最佳结合点,让纠纷以最妥善的方式得到解决。”张福杰的言谈中透露出一名老将的丰富调解经验。  “普法定位一定要准,不仅要普及法律常识,也要普及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张福杰协同街道紧扣普法精神,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提高了普法针对性,抓住了“关键少数”与“未来多数”,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理念走入群众心里。张福杰认为,调解员也是宣传员,应该将普法工作融入调解工作中。另外,张福杰对辖区内13个调委会65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开展3次业务培训,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云南法制报记者 甘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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