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昭通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列》专题培训。培训会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设市级主会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县两级普法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昭通市位于长江上游,地处赤水河源头,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和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抓好《长江保护法》《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学习及贯彻实施,昭通市邀请3位知名立法及法律专家,为市县两级普法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立法及法律专家分别从《创新立法方式科学立法,助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保护条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点条款梳理》3个方面,全面介绍了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决定和条例的起草过程、重大意义和主要特点,如何抓好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决定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解读《长江保护法》制定颁发的重大意义、重点条款及责任追究。
大家纷纷表示,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学法普法,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将培训学习成效转化为环境保护具体行动,坚决扛起保护治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战,为长江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