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注重法治宣传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德育教育等同部署、共推进,推动未成人法治宣传教育走实走深。
坚持“一”条主线
围绕全民普法任务要求,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针对未成年学生广泛存在的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模糊、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缺少主动性等问题,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和职能部门作用,用活基层普法队伍,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抓实青少年法治宣传,做好涉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涉未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为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发挥“两”大职能部门作用
发挥县普法办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压实部门责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立了“以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为总纲,狠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路,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能部门的普法责任,用活“三单一书”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普法考核,推动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发挥普法强基专项办统筹协调作用,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协调政法各单位和教体、民政、团县委等职能部门,组建宣讲团,发挥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队员等作用,深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律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用活“三”支普法队伍
组建法治宣讲团。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成立“茶乡普法·强基护苗”法治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到昌宁职业技术学校、昌宁思源学校、卡斯中学、柯街中学等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巡回法治宣讲活动,通过上法治课堂、观看法治展板、开展法治互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把“开学法治第一课”送进校园,让法治意识在每个学生心中生根发芽,系好青少年成长的第一颗“法治扣子”。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县106名法治副校长,结合春、秋开学季,到所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
发挥普法工作队员作用。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活动,聚焦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进基层、进校园、进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不断拓宽社会面宣传,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突出“四”个重点内容
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系统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法定职能职责,不断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突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通过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说“不”,规范个人言行举止,敬畏法律,遵纪守规,努力做父母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社会的好少年。
突出校园安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邪教、防校园诈骗和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等主题,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筑牢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
突出“控辍保学”。从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出发,为教师、青少年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家长、青少年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保障青少年接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此外,通过“昌宁新闻网”“昌宁普法”“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推送、宣传,拓宽社会面宣传推介,为广大群众普及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